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国防工业布局
在1953年前,中国兵器工业有41个专业化企业。从1953年起,兵器工业全面进入产品制式化阶段。在苏联政府帮助下,国家用了两年左右时间,对这些老企业进行了全面技术改造。“一五”“二五”期间,在苏联援建下,兵器工业兴建了21个大型骨干企业。遵照中央关于开发大西北的战略部署,新建企业厂址重点布局在西北地区和华北西部地区。到1965年底,兵器工业拥有生产企业85个,初步形成门类比较齐全、专业比较配套的工业体系。
这个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迅速崛起。初创时期共有6个骨干企业:沈阳飞机厂和航空发动机厂,哈尔滨飞机厂和航空发动机厂,南昌飞机厂和株洲航空发动机厂。“一五”期间,苏联援助中国航空工业13个重点项目,除了对以上老厂改扩建之外,根据国家有关战略布局的指示,航空工业局决定:以西北为航空工业第二中心,将新厂建设在西安、兰州一带。航空工业在“二五”计划期间建设的重点开始向内地转移。特别是制造飞机、发动机的主机厂都安排在内地。航空工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布局初步展开,在西南、西北建立起航空工业基地,开始改变主要航空工厂濒临沿海的状况。
中国的导弹工业是从仿制苏联P-2近程地地导弹和几种战术导弹为开端的。根据统一规划,从航空工业部门划出一个飞机厂归国防部五院建制,改造为地地导弹试制基地,并在航空工业内部开展导弹的试制。1958年,国防部五院四大工程(8102、8103、8108、8109)在北京郊区开始建设。1964年11月,中央决定: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为基础组成第七机械工业部,统一管理导弹、火箭工业。1965年3月,上海机电二局划归七机部建制。北京5个研究所搬迁到上海,与上海机电二局所属对口厂合并,形成了比较完整配套的研制生产基地。
中国核工业建设一开始就定位在西北地区,内蒙古包头核燃料元件厂、甘肃兰州铀浓缩厂、甘肃酒泉原子能联合企业、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是我国核工业的首批主要工程项目。1963年起,北京核武器研究所等科研生产人员便陆续迁往西北基地。
中国船舶工业按“三区两线”(华东、华南、华北三区,长江、沿海两线)布局展开基本建设。军用船厂集中在沿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沿海、沿江地区。“一五”时期,中国船舶工业以建造苏联转让的6种型号的舰艇为工作重点,投资1亿元,对江南造船厂等5家老厂进行了改建,还新建了广州第一造船厂,扩建大连造船厂。这7家军用船厂(其中有3个厂在上海地区),成为船舶工业的骨干企业。
1960年初,中国国防工业已初具规模,拥有大中型企业100多个,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20多个,国防工业布局初步得到改善,形成了沈阳、北京、太原、西安、成都、重庆、兰州等国防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生产基地。(姬文波)
2017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