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的十条家规
张东明 任为民
今年3月5日,是开国总理周恩来诞辰120周年纪念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周恩来同志的优良作风和优秀品德,至今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党员领导干部怎样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周恩来同志为我们树立了典范。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因不少故乡亲友要谋求一官半职,周恩来曾专门召集家庭会议,定下“十条家规”: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许请客送礼;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面对如此家规,人们除了肃然起敬,能说什么呢?
周恩来的家规不仅定的严,而且身体力行,严格遵守,丝毫不松动。1974年筹组四届人大领导班子时,毛泽东曾批准提名邓颖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却被周恩来压了下来。直到他去世后,邓颖超在1977年被选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时,才得知此事。1968年,周恩来的侄儿周秉和与侄女周秉建先后赴延安和内蒙古插队,由于表现好,经当地群众推荐,二人按照正常手续,分别应征入伍。当周秉建穿着军装到北京看望伯父伯母时,周恩来说:“你参军虽然符合手续,但内蒙古那么多人,专挑上了你,还不是看在我们的面子上,我们不能搞特殊化,一点也不能搞。”周恩来还专门向总政和有关军区的负责同志提出:“你们再不把孩子退回去,我就下命令了。”周秉建最终脱下军装,继续返回内蒙古草原插队劳动。临行时,周恩来说:“我自己没有孩子,但要教育侄子侄女走自己这一条路。”在延安插队的周秉和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后来他也办了离队手续,从新疆回到延安插队劳动。
作为在我党历史上参加过长征的少数女性领导人,邓颖超同志的革命生涯可歌可泣,她为革命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就是这位德高望重的女性领导人,在周恩来同志担任中央和中央政府主要领导人后,却在很长一段时间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唯一的原因就是她与周恩来共同制定的“家规”。周恩来与邓颖超相识之初就有一个约定:两个人可以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机关工作,但不要在同一个具体单位共事。
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成为共和国第一任总理,凭邓颖超为中国革命作出的杰出贡献,她完全有资格在重要岗位上为党和人民再作新贡献,所以,当时很多人提议邓颖超在中央部门担任要职,但都被周总理否定了。
在侄女周秉建的印象中,“伯父心里装的全是国家和老百姓的事儿”。
当年不满16岁的周秉建响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号召,报名到内蒙古牧区插队。“伯父一直希望我们姊妹中有人直接去基层当农民或工人、做普通劳动者,所以听到这个消息,他很高兴”。
周秉建在内蒙古一待就是近30年,与当地老百姓建立了深厚感情,并嫁给了蒙古族青年。
谈及家风,周秉建说,“不仅我们这一代,周家第三代也都是自食其力的普通人”。
周恩来以身作责,对自己、对亲属严格要求的事例不胜枚举。不让亲属沾自己的光,即使亲属们符合条件应该享受的待遇,也执意不许,无不展现出他宽阔的胸怀、崇高的境界、无私的奉献精神。周恩来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如他所说“假如是对人民,我们要像孺子牛一样诚诚恳恳、老老实实为人民服务。我们要有所恨,有所怒,有所爱,有所为”“我们国家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应该和群众同甘苦,共命运”。
周恩来是国家的总理,管理着一个“大家”,他始终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勤务员,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从自己家事做起,决不让亲属之事影响“大家”,决不让亲属沾自己的光。古人说:“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抚今追昔,周恩来的十条家规,不仅是对亲属的严格要求,更是现阶段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极好教材。它像一面镜子,告诫领导干部怎样掌好权、用好权,怎样过好权力关、亲情关、金钱关。《史记·鲁周公世家》中有这样一句话:“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这句话的本意是说,政令不简约易行,百姓就不会亲近;政令平和易行,百姓就必定归从。进一步说,这句话实际上揭示了这样一条治国为政的道理:制定的政策贴近老百姓,维护他们的利益,就能得到他们的拥护。这个道理反映在执政者的风格上,就是“平易近民”四个字。作为新中国的第一任政府总理,周恩来是“平易近民”的典范。(选自人民网)
2018年第3期
- 2018-05-10周恩来不留故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