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禁牧还草生态趋好
近年来,肃北县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目标,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各项措施,健全草原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积极推进草牧业发展,草原生态保护性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肃北县草原监督管理局局长敖登介绍,草原生态补奖工作的全面落实,极大调动了肃北县牧民保护草原生态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草原生态的持续改善。据肃北县草原监督管理局监测的数据表明,自2011年第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以来,肃北县草原植物高度由2010年的10~20厘米提高到了去年的20~30厘米,草场产草量增加1倍以上,天然草场的植被盖度提高了2.7%。2011年至2015年第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期间,肃北县共发放草原补奖资金31870万元,全县2248户5873人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与此同时,肃北县通过实施草原禁牧还草、草畜平衡政策等一系列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有效遏制了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禁牧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草原生态功能显著增强。5年间,全县共落实草原禁牧面积760万亩,草畜平衡面积3607.37万亩,减畜4.7万个羊单位,完成退牧还草590万亩。
为取得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发展的双赢局面,肃北县引导牧民转变传统的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设施养殖业。近年来,全县先后投资5600余万元,建成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个,建成标准化养殖小区2个、牧区标准化暖棚326座,新建、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14个,设施牲畜饲养量达到36.15万头(只)。政府还通过补贴等方式,鼓励牧农民种植紫花苜蓿、饲料玉米和优质牧草,全县人工种草面积达5.6万亩,牧草单产提高10%以上,为设施养殖业发展奠定了基础。2016年,全县牧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099元,同比增长10%。
201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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