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谈话函询数同比增长162%
7月20日,中央纪委通报2017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其中,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1万件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7.8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6.6%。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5.4万件次;2016年,这个数字上升到14.1万件次;而2017年仅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谈话函询11万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62%。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13名中管干部在通报中被指出“在组织谈话或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组织谈话和函询时隐瞒事实、遮遮掩掩,是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的典型表现,一而再、再而三地错失组织给的机会,就是错上加错,要严肃处理。
组织找干部谈话函询,不是故意找茬或小题大做,而是针对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进行处置。如果反映不实,组织会予以澄清;如果干部如实说明情况且反映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组织会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及时了结,让同志放下包袱。可见,谈话函询既是了解情况,也是组织给予干部坦白澄清的机会。
对函询中如实说明情况予以采信并了结的,结果要书面通知干部本人,体现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据统计,中央纪委已发出了结反馈1770多件次,这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彰显了我们党的自信。(姜洁)
201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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