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将三年新增2140亿元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7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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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将三年新增2140亿元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
在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2018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将新增2140亿元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采取超常规的举措,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经过几年的努力,扶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减少6853万,贫困县摘帽100多个,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明显提高、获得感明显增强,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据介绍,根据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决定出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做到“7个坚持”:即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
我省确定耕地保护红线目标: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477万亩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47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985万亩,确保建成1520万亩、力争建成2100万亩高标准农田。全省将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对土地开发强度较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区,相应减少新增建设用地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将严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意见》强调,全省将加大农村空闲、闲置和低效用地整治,力争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严禁以农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业建设,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非农化”。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造湖、种植林果、建绿色通道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防工商资本介入土地流转后搞非农化建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发布,到2035年基本形成兰白都市圈城镇格局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35年,兰州—白银都市圈城镇格局基本形成。将建设兰州九州,白银银西、水川、景泰等一批通用机场。《方案》指出,以兰州市主城区、兰州新区、白银市城区为重点,依托包兰铁路、兰白高速等现有交通轴线,积极推进中兰客专和沿黄快速通道建设,打通中心城市与节点城市、节点城市之间高效便捷的交通网络,逐步实现兰州市主城区、兰州新区及白银市城区之间1小时内、各县区到本市主城区1小时内通达,提高城际互联水平。以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依托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强化产业分工协作,推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加强城市间功能互补,支持皋兰、榆中等“卫星城”建设,积极推进都市圈同城化、一体化进程。围绕建设兰州区域中心城市,加快改善交通和城市生态环境,以创新驱动为导向,继续壮大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国家重要的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加快培育军民融合、航空航天、信息技术、核技术等新兴支柱产业。强化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电子商务、总部经济、会展经济、金融服务、共享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着力提升兰州作为西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交通枢纽功能,不断增强对人口的吸引力,努力将兰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富有活力、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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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各地要加快制定实施住房发展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各地要加快制定实施住房发展规划,抓紧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和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加强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完善对地方房地产调控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要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坚决问责。
民政部:6项举措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日前召开的全国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6项举措,分别是: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农村低保对象退出机制,拓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服务供给,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鼓励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动员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组织实施好“福康工程”等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探索贫困残疾人社会化照料政策;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总结推广贫困地区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成熟经验,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临时照料等关爱帮扶工作;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治理,健全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协商和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好“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干部培训;根据“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客观实际,研究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项目、人才支持。
·经济政策信息·
我省将在贫困地区建设3000个“乡村加油点”
省供销社计划在我省3000个贫困村建设3000个“乡村加油点”。目前,我省供销社已在武威市古浪县建设14个试点加油点,天祝藏族自治县建设6个试点加油点。这20个试点加油点即将投入使用。目前我省58个贫困县共有各类加油站点337个。“乡村加油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加油将给予一定的优惠,同时每升汽油给村集体提留0.2元、柴油提留0.1元,每个加油点每年将为村集体创收不低于5万元,可有效解决集体经济“空壳村”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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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大力扶持发展“扶贫车间”认定企业可获得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有关意见,鼓励各地大力扶持发展“扶贫车间”,经过认定的“扶贫车间”将得到多种财政奖补支持。“扶贫车间”吸纳1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稳定就业3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为“扶贫车间”的,按有关规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属于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用工总数20%以上、且符合资金补助条件的,当年度给予每个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我省还将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优先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3年,58个特困县区的财政部门提供3年全额贴息,非特困县区的财政部门提供2年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