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镇党委执政能力建设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乡镇是我国行政区划中最基层的一级,是我们党的根基所系,也是国家发展和稳定的基础。乡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跟老百姓接触面最广的一端,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既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主体,又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平台。因此,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在广大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加强乡镇党委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乡镇党委执政能力构成了新时代党的建设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
提升驾驭和发展经济的能力。驾驭和发展经济的能力,是指乡镇党委驾驭市场经济,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农业与二三产业相互渗透日益明显,联系更加紧密,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乡镇的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迫切要求乡镇党委提高驾驭和发展经济的能力。乡镇党委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精力抓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依托发展产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要强化科学发展意识,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的主动权;确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的新理念,主动承担起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二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第一的思想,自觉把领导本地的经济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去研究、去把握,集中精力解决好经济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三要改变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方式,从以行政命令、催种催收、大包大揽等行政推动方式向以制定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健全配套服务等方式转变;从只会抓传统农业向善于抓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城镇建设等转变,不断提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提升领导基层政权的能力。领导基层政权的能力是指支持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依法履行职权、协调各方开展工作的能力。乡镇党委的执政能力,必须体现在对基层政权有效地领导和驾驭中。在我国,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础,承担着直接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职责。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乡镇机关的日常工作,帮助和支持乡镇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二是根据法律程序选拔、推荐党员干部到基层组织的领导岗位任职,帮助他们提高处理政府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三是加强对乡镇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乡镇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使他们自觉维护党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决策,加强和改进党对乡镇工作的领导。
提升服务群众和凝聚人心的能力。服务群众和凝聚人心的能力,是指在“四个多样化”的条件下协调群众利益,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能力。当前农村社会关系特别是群众的利益关系正处在大变革之中,利益主体、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等日益多样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也接踵而至。这些矛盾在利益得失和新旧观念冲突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这就要求乡镇党委必须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一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善于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注意使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的承受程度相适应;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虚报浮夸的假政绩、劳民伤财的达标升级活动和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整合协调社会利益,理顺各种利益关系,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整合好、协调好、代表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新时代农业农村的大发展,不断增强乡镇党委的社会影响力、社会动员力和社会控制力。三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善于运用思想、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妥善处理各种矛盾,既保护群众的合理利益,又维护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
提升依法执政的能力。依法执政既是党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乡镇党委执政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乡镇党委坚持依法行政,首先,必须做到把乡镇党委的领导与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统一起来,使农民群众能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其次,必须努力增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与制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反法律就应受到法律制裁的观念,自觉而坚定地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全面推行依法办事,不允许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再次,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乡镇党委的领导方式。乡镇党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是执政能力本身,但乡镇党委的执政能力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乡镇体制、机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乡镇党委执政能力建设,不但要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更要着眼于改革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018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