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1种
为更好落实健康扶贫三年攻坚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增加专项救治覆盖病种,优先救治,鼓励各市州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纳入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通知》明确,各地在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中,要在对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尘肺等大病患者优先开展救治的基础上,增加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优先救治病种。要结合新增病种救治能力,重新确定定点医院和救治病种。要认真组织健康专干摸排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优先救治病种但尚未救治患者的相关信息,进行病情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治方案。符合“送人就医”条件的患者,要确定定点医院并会同民政等部门做好专项救治的组织工作。对已接受过救治、尚未接受救治或无条件“送人就医”的大病患者,由县级医疗机构医生直接负责提供个性化、全方位、免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帮扶措施,提高患者救治水平和生活质量。
2018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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