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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为甘肃绿色发展崛起保驾护航

19-02-19 09:54 来源:《党的建设》杂志 编辑:张玉芳

  中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民族未来和永续发展,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政治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十三届甘肃省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和行动指南,全力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陇原大地落地生根。2018年5月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闭幕后,省委、省政府迅速高位部署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5月20日,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5月25日,省政府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7月11日,省委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面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对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系统学习、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科学自然观、绿色发展观、普惠民生观、系统治理观,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推动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见效。全省各市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遍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理论清醒引领行动自觉,各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坚定有力。

  二、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生态文明政治责任得到有力落实。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组长,各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进一步靠实。同时,积极探索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的新举措,201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2016年又颁布《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制定了《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考核办法》,初步形成了党政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责任体系,有力推动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痛下决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加强。2017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深刻反思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的教训,坚决履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整治和修复自然生态。目前,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144宗矿业权已全部分类退出,基本完成环境恢复治理;42座水电站已完成分类处置,9座在建水电站退出7座、保留2座,33座已建成水电站关停退出3座、规范运营30座;25个旅游设施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祁连山保护规划确定的七大工程完成投资2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56%。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扎实开展,2017~2018年应完成的52项具体问题整改已完成46项,完成率为88%。由省级领导带队,组织完成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组织开展了“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挥了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专项执法检查,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自然保护区18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00个,完成率为92.1%,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省委、省政府对标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7+4”总体部署,在全国率先出台《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确定了31个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我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对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切实打响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全面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央和省委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初步落地见效。

  五、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省委、省政府建立了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1+6”生态文明改革配套实施方案和政策文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垂改”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启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系统建设项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进展顺利,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工作给予肯定。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近84%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办理时限缩短30%~50%。张掖市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得到生态环境部肯定。印发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防止执法“一刀切”等办法。

  主要成效

  一、污染防治力度前所未有,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我省连续7年完成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兰州市因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创新和突出成效,获得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中国低碳联盟等机构组织联合颁发的“今日变革进步奖”。平凉市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2018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2%,优于国家年度目标(82.0%)9.2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9.0%,优于国家年度目标(较2015年下降7.0%)1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总体趋于稳定。截至2018年11月底,3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7%,优于国家约束性指标5.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18个国家重点监管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为100%,35个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完成17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水环境质量整体呈稳中趋好态势。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坚持节约优先,强化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十大生态产业发展,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初步实现了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决定》《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的总方向和主基调,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中医中药、文化旅游等十大生态产业,分别制定十大生态产业专项行动计划,形成了“1+1+10+X”配套政策体系,将构建生态产业体系作为甘肃省发展的主攻方向,力促发展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从源头上、根本上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7年底,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下降12.4%。2017年,国家首次发布的绿色发展指数,我省综合排名第16位,西北地区第1位。

  三、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推进“四屏一廊”建设为统揽,着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力度,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截至2017年底,全省“三化”草原治理率为49%,湿地面积持续稳定在169.39万公顷左右,可治理的沙化土地治理率为5.07%,水土流失治理率为28.65%,新增造林面积350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2.1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2.2%,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得到提升。制定实施了《甘肃省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最终确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2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8.65%,涵盖了全省13类269个禁止开发区和其他保护地。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通过省政府审批已上报国家待批,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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