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说纪律
从1949年5月3日陈毅到达江苏丹阳开始,到进驻上海为止,总前委在丹阳共停留23天。5月10日,陈毅发表《关于入城纪律的讲话》,表示到丹阳后部队纪律不好,这对未来进入上海是不利的,他将自己看到的违反纪律的事实详细说明:
一、八号下午,我同饶政委到街上散步,走到光明大戏院门口,里面正在演《白毛女》。有几个穿黄军服的同志,没拿票硬要进去,并且有一两个带头闹得很厉害,老百姓拿着票子反而进不去。这些人一定是我们直属队的干部。
二、今天清晨,我起床后到外面走走,走到丹阳简易师范学校。他们前天有个解放军来摘去一个电灯泡,昨天又有两个同志,带着摘电灯泡的同志来送还电灯泡。这样他们好像才比较满意,这是人家不满意中的满意。
三、满街都是队伍,干部战士自由上街,证明我们没有执行非请假不能外出的制度。上街不请假,到上海一定要天下大乱。
四、此次南下,在两淮有的人拦汽车,结果出了伤害事件。有的人硬要坐车,这些人中伤兵很多,他们说汽车是他们打来的。这是不讲道理的流氓习气。
陈毅在讲话中说, “入城纪律是执行入城政策的开始,是解放军给上海人民的见面礼”。他的看法得到邓小平、刘伯承等一致赞同,并电报中共中央军委,很快就收到了毛泽东的电报批示,只有八个字——“很好,很好,很好,很好!”□(朱万东 朱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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