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定力坚决同“低级红”“高级黑”作斗争
□ 陆勇宁 王光耀
日前,党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决不允许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作为党员干部,不但要能够清楚辨别哪些行为是“低级红”“高级黑”,还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定力,更要敢于同“低级红”“高级黑”现象作斗争。
一要加强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中央政法委公众号“长安剑”评论文章直指“递国旗”不是一种礼遇,而是典型的“低级红”“高级黑”。这种“低级红”“高级黑”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有时甚至打着“政治正确”的幌子,大行其道,制造矛盾和分裂,其破坏性实在不容小觑。仔细分析,隐形存在于我们身边的“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可能还有不少,诸如:制造谣言,传播虚假信息,无中生有、制造事端,用正面形式制造负面议题,煽动裹挟欺骗民意,极力倡导“5+2”、白加黑工作法,用力过猛、授人以柄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制造了社会矛盾,制造了撕裂和扭曲,严重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必须时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任何时候都同党同心同德。
二要提高站位,正确认识讲政治和干工作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是我党一以贯之的基本要求和优良传统,更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和行动准则。讲政治,可以让我们干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避免犯错误、走弯路、做无用功,甚至开倒车。而提高政治担当,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讲政治的最佳体现,两者实际上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成相辅相成之势。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个别干部不能正确认识讲政治和干工作之间关系的问题,极少数干部片面认为,讲政治就可以把工作放一放、缓一缓,或是干工作就可以不问政治、不讲政治,这些都是不能正确认识讲政治和干工作关系的具体表现。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实践充分证明,讲政治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因此,我们要坚决站稳政治立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积极主动把党的各项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
三要转变作风,勇于向身边的各种“低级红”“高级黑”说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这充分说明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而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干部对待群众“生”“冷”“硬”“横”,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表面上看或是为了坚持工作原则,但这实际上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一些干部做工作放不下身份,不从实际入手,一味地追求工作留痕、资料全面、数字好看,搞欺上瞒下,乍一看工作成绩显著,但实际上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犯了形式主义错误,违背了党的意愿和初衷。这些都是典型的“低级红”“高级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不可蜻蜓点水,不可虎头蛇尾,不可只是一阵风,否则不仅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会导致作风问题不断反弹、愈演愈烈,最后失信于民。”因此,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能力,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增强斗争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及时识别和发现身边存在的各种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并坚决与这种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低级红”“高级黑”不仅是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的人和事最贴切的描述和形容,也是党中央交给我们对付那些对党不忠、心怀叵测、别有用心之人的一面“照妖镜”、一把有力武器,我们要时刻用好这把武器,让那些热衷于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无处遁形、无处藏身。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净化政治生态,凝聚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作者单位:中共宁县县委组织部)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