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到三变”促企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企业科学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现阶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认识欠缺。企业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企业抓效益、抓业务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委的事,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没有站到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
二是执行不力。个别企业依旧存在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纸面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书签过了,但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重制度轻执行。
三是监督不严。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个时段,日常的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四是问责偏软。对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细化不够,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模糊,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以纪律问责代替法律追究的问题。
针对现阶段企业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建议以“三到三变”促企业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变“被动抓”为“主动抓”,确保责任到位。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企业党委负责人要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负责人重视是核心,要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业务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部署,形成落实责任制的良好氛围。及时组织党委班子成员传达和学习上级反腐倡廉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安排落实措施。针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中心工作,系统安排部署,排列月度运行表,实行销项管理,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思路目标、具体责任、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监督履职到位,提供落实责任制的组织保证。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面前,要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体系,并加强过程监督,规范财权、物权,突出财务监管和招投标监管。三是积极构建落实责任制的制度体系,明确责任内容、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人、落实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人人都有责任区、个个肩上有担子,事事都有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变“图形式”为“重实效”,确保教育到位。充分利用企业党委中心组学习、视频会议、集中学习、自学、谈认识体会、相互交流等形式,学习国家、省委及企业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法规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一是《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的学习教育。抓好重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利用典型案例,对管理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要求管理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履职。开展领导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并与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核查等专项治理,力争让领导精通条规,党员熟悉条规,群众了解条规,做到知规守规。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内监督。坚持对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举措、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事项实行厂务公开,对职工关心的问题,所有重要环节均进行公开,按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积极践行“四种形态”,采取召开会议、上廉政教育课、口头提醒、廉政谈话、现场说教等形式对分管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
三是变“失之于宽”为“严字当头”,确保监督到位。企业党委要树立“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思想,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一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党委应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问责的重点对象,这些部门握着企业人、财、物权力,容易出现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所管业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的人和事。二是企业党委要细化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解决因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模糊而导致责任追究不严的问题。三是彻底改变责任追究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重点解决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代替司法追责的问题,突出“严字当头”。四是企业党委要充分发挥好本单位纪委、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功能,定期听取本企业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听取他们对本单位政治生态的看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支持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五是企业党委要重视合规监察工作,加大合规监察工作力度,重点要对合规监察中发现的疑似问题进行核查,运用好合规监察促进企业合规管理这一有效措施。□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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