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放宽”“三个加强”退役军人安置出实招
为推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日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放宽’‘三个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部移交安置司司长包丰宇说。
“四个放宽”:一是放宽安置地的去向条件。二是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三是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四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接收军转干部的编制保障。二是加强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探索开展组织专业不对口的军转干部进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带薪脱产培训。三是加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待遇保障,制定政策填补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保险空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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