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边根据地的廉政建设
陕甘边根据地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陕西和甘肃边界地区的工农红军和人民群众创建的红色区域。1934年11月,陕甘边区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南梁荔园堡召开,选举习仲勋为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标志着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的成立。
陕甘边根据地十分注重廉政制度建设。根据地初创时期,群众对红军不了解,躲避红军。为此,习仲勋明确要求:“红军吃群众的饭后,要折算成钱,作价付给群众,并给群众留下纸条,上面写着:我们是穷人的军队,是要打土豪、分田地,解放你们,你们不要怕。”这样一来,群众逐渐对红军留下了好印象。
为了克服部队中存在的思想不纯、作风不正的问题,陕甘边根据地在军队内部也建立了保证官兵廉洁的制度。红二十六军制定的《暂行条令十八条》,在廉政建设方面规定:“缴获胜利品不交公者,视其情节轻重判劳役或死刑。凡一切党政军干部,如有贪污公款1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5元以上者就开除党籍,贪污5元以下者就开除军籍。”陕甘边根据地还规定军队打胜仗后的战利品和群众的慰劳品分配,是要经过开士兵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首长不能说了算。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陕甘军区革命军事委员会边区分会还颁布了《赤卫军暂行简明军律》,进一步规定:“凡在斗争中没收豪绅地主及反革命分子的财物而不报告者治罪如下:(甲)价值在20元以上者处死刑。(乙)价值在20元以下者斟酌情形轻重处以徒刑或苦役……凡在斗争中未奉命令私自没收豪绅地主及反革命分子财物者罚苦役3个月。”陕甘边根据地的这些法规条文,规范了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严明了党政军纪,保证了红军战士和领导干部为政清廉,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 (陈红)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