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辟扶贫资金新渠道
当前,距离我们党确定的全面实现小康的时刻越来越近,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要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中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的重要论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的最后决战,夺取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充分认识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的必要性
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三区三州”是全国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三区三州”贫困人口比例大,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多,解决好“三区三州”的脱贫攻坚,就攻克了贫困的集中堡垒,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三区三州”中,临夏回族自治州和甘南藏族自治州由于历史和自然地理方面的原因,经济发展水平长期相对滞后,如果仅靠其自身的能力,要在短期内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是不太现实的。这就需要中央财政、省财政针对其脱贫攻坚中的关键问题,加大投入,全力帮扶。同时,协调对口帮扶的东部地区省市,凝心聚力加大投入力度,夺取决战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省内的帮扶单位也要厘清帮扶点的具体问题,协调组织本身具有的资金、市场渠道、就业岗位、技术条件等相关资源,配合地方政府有针对性地投入。地方政府也要协调好金融机构,对于脱贫攻坚中需要金融资金支持的领域和项目进一步进行梳理和甄别认定,发挥好金融资金的作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之所以贫困,就是因为在劳动力、土地、技术和其他资本性生产资料等方面相对或者绝对薄弱。这种贫困过程一般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在正常市场条件下,这个贫困的状态将长期维持下去。同时,由于“马太效应”,贫困还会沿着贫困的路径继续积累。只有从根本上切断贫困发展的路径,从现有贫困户生产条件的要素方面做出较大的改变,才能促进其依靠自身能力逐步摆脱贫困,走向创造富裕生活的道路。这个过程仅仅依靠贫困户自身的力量是很难在短期内实现的,必须要加以外部力量促进其生产能力的提高,从贫困的积累过程转变为富裕生活的创造过程,获得实现小康生活水平的收入。还有一些贫困户由于疾病、年老体弱、家庭学龄儿童多等各方面的原因,即使经过帮扶,也不能在短期内提高自身增加收入的能力,这就需要政府直接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贫困户劳动能力和素质,就必须坚持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同时协调社会各方面将资金、技术、培训、就业岗位、销售渠道等资源投入到扶贫开发过程中。
政府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助力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脱贫标准。例如,要保证饮用水的来源和安全,就需要远距离大范围建设供水网络。这种公共设施所需资金巨大,贫困户家庭自身是无法承担的,只能由政府投入资金建设,入户管网可以对部分农户收取一定费用,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则可以免费入户。而我省深度贫困地区往往是山大沟深的区域,这就需要对饮用水问题按照具体情况,为最困难的地方和村民安排好解决方案。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方面也都需要加大投入。如在基本医疗方面,既要保障县域医院的基础设施,又要在医疗社会保险方面准备充足的资金,以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费用报销支付,避免出现因病返贫的情况。在住房安全方面,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需要重新修建,部分易地搬迁户的住房需要大面积地修建,这都需要由政府提供大量资金以保证加固及新建房屋的完成。
当前已经到了脱贫攻坚的最后时刻,加大投入力度是如期完成脱贫目标的重要支撑。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决心,梳理清楚最后要解决的问题,具体到村、到户、到人,让还未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如期实现脱贫。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关系到能不能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都关系到我们党确立的全面实现小康的既定目标的完成。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通过职能部门、帮扶单位、帮扶干部、贫困户团结一心,解决好每一个问题。对于因为年老体弱、长期患病、子女幼小等不能靠贫困户自身努力脱贫的贫困人口,要全部纳入低保,做到政府托底。
坚定不移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政府资金的投入一般由中央、省、市、县四级分别安排,在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方面一般由县一级具体实施。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逐年提高,分配给地方的资金都有具体安排。因此,地方政府就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整合相关资金项目集中使用。我省是一个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省份,脱贫攻坚任务格外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条件下,更多地将地方财力安排在脱贫攻坚方面。扶贫开发投入的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任务要求相匹配,脱贫攻坚的任务在哪里,地方财力就要跟进到哪里。
做好金融扶贫的大文章。通过地方金融办协调、地方政府财政贴息等措施,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投入到脱贫攻坚中来。要通过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金融机构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实施特惠金融政策。要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成立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就业创业。在金融扶贫中,要深入分析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具体条件,挖掘出比较优势,通过金融资金的支持,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符合市场要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创造出金融资金“来得了、留得住、能增值、回得去”的资本循环和资本周转的良好氛围,实现扶贫产业的发展壮大和金融资金保值增值的共赢。金融资金的市场化程度高,其运行过程不能脱离市场规律,这就需要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贴息、设立担保公司、部分业务的税费减免等措施积极引导,而不能强迫命令。深度贫困地区的企业也要在国家优惠政策支持下,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创造就业岗位。
帮扶单位要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继续加大投入。针对对口帮扶县、乡、村的实际情况,确定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与地方政府协调并确定攻坚的具体举措。帮扶单位可以适当增加帮扶资金比例,加大对帮扶对象的支持力度。帮扶单位也要动员本单位职工特别是党员职工,积极投身于帮扶工作中,在攻坚克难的最后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发挥好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脱贫攻坚作出贡献。
积极吸引国家重大项目及社会资本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投资。国家重大项目能够为深度贫困地区带来直接的经济增长,提高地区的财力并创造就业机会。在我省,要紧紧抓住“一带一路”甘肃黄金段这一条件,依靠我省的工业基础及自然地理条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吸引国家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向西开放的装备制造产业,并大规模建设进出口农产品的仓储和深加工基地。同时,积极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本尤其是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在产业分工更加深入、交通物流及通讯技术水平发达的现阶段,招商引资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整体投资,也可以吸引其部分生产环节梯度转移,还可以建立扶贫车间,将东部相关企业部分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密集的生产过程吸收落地。当前,扶贫车间这种把部分生产环节和工序转移到我们土地资源相对富集、工资成本相对较低的西部贫困地区的产业梯度转移新形式,是实现东部先进地区和西部落后地区合作共赢的新路径,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方式。我省部分地区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一些扶贫车间取得了良好效果,地方政府应在其投资建设中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严格扶贫资金使用规范
严肃纪律,坚决遏制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是党和国家对贫困群众的关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不能由个别人利用扶贫资金中饱私囊。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审计监管,对于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要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于发现的贪污、冒领扶贫资金的人员,要坚决按照党纪国法从严处理。
避免扶贫资金用于与扶贫不直接相关的领域。在加大投入的过程中,扶贫资金的安排一定要精准用于脱贫攻坚,坚决避免以扶贫为名,将扶贫资金投入到与扶贫不直接相关的项目上。扶贫资金的投入必须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这样才能保证精准滴灌,而不是大水漫灌。
扶贫资金在数量上要坚持按标准投入。既要保证建档立卡户全面脱贫目标的实现,又要按照既定标准,不盲目拔高条件。有一些地方为了表现扶贫工作业绩,盲目拔高标准,如西部某贫困县,将本县籍学生从幼儿园到大学本科学费进行减免或补贴,直接将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到十九年,严重脱离现阶段脱贫攻坚的基本要求。也有部分地区拔高标准后,让贫困户贷款装修住房,购买精美家具,而不是用于发展生产,使群众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
扶贫资金的投入要科学筹划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对于学校的设立和布局、道路建设、供水方式、易地搬迁等方面统筹安排。个别区域供水网络建设耗资巨大而服务人口少,可以调整为道路运输方式供水。针对个别区域人口少,而道路建设和供水供电网络建设耗资巨大的问题,可以采取易地搬迁的方式解决。对于个别区域布局学校效率低的问题,可以采取补贴的方式帮助贫困户家庭的孩子到中心区域学校住校就读。
要纠正“扶贫资金投入是浪费”的错误观念。扶贫资金的投入,解决的是中国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问题,其效果是实现共同富裕,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具体实践。从幸福感和获得感方面看,最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加到贫困线以上,可以大幅度改善其生活水平,而同等数量的收入增加,对于高收入者只是一个微小的增量,不能产生本质上的生活水平改善。从全社会资金利用效率方面看,政府的扶贫资金投入仍然与基础设施投入作用一致,都能够扩大内需促进全社会的经济增长,这是对资金的高效率使用。□
(作者单位: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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