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词典(一)
乙类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C)指按特殊程序确定的不寻常公共卫生事件,即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对其他国家构成公共卫生风险,并有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世卫组织一旦确定某个特定事件构成PHEC,可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请求国际相关方对此突发事件做出“即时”反应。此外,即便发生了PHEC,也并不意味着其他国家可以自动启动旅行警告、限制入境或其他旅行和贸易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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