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推四提”为抓手 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近来,临泽县以推进“桥头堡垒强基提标、先锋骨干锻造提质、基础保障优质提效、红旗枣乡创评提档”的“四推四提”党建工程为抓手,实施11项基层党建重点项目,以项目化思维深入推动“四抓两整治”措施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纵深推进桥头堡垒强基提标,增强政治领导力。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示范、整体推进、全域提升”的思路,实施“样板支部”标杆引领项目,沿丹柳路、张罗公路、312国道、临平公路四条“井”字形通道,分批高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建设示范点,每个点给予5万~10万元经费补助,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形成有特点、有内涵,叫得响、可推广,各具特色、覆盖全面的基层党建标准化示范带。着眼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后进支部”整顿转化项目,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精准摸排确定1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一村一策”量身制定整顿方案,做到问题、目标和措施“三精准”,时限、步骤和责任“三明确”,严格落实县级领导联系、上级党组织书记包抓、第一书记驻村、机关单位结对的“四个一”帮扶措施,同步整合100万元专项整治经费,推动人、财、物等优质资源向“后进支部”倾斜,并采取满意度测评、第三方评估等措施,精准施策抓整治。
全面推行先锋骨干锻造提质,增强自我革新力。着力提升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发展、抓党建、抓治理的能力,实施书记队伍“头雁培育”项目,选优配强各级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持续推进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入企业管理层,企业管理层中的党员进入党组织班子的“双进入”模式;按照1∶2的比例,建立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后备库,落实现任干部和后备干部“青蓝结对”帮带机制,实行动态培养管理;依托县委党校定期开展不少于5天的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和后备干部轮训,组织100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赴外培训;着力推进党务干部专职化,实施党务干部“星火关爱”项目,建立健全机关党务干部优先提拔、社区党务工作者公开选聘、“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精准选派等制度,重视党务干部成长进步;着力推进党性教育常态化、精准化、规范化,实施党员教育“红色传承”项目,筹措200万元建设党员政治生活馆,整合项目资金打造梨园口战斗遗址、汪家墩知青馆、新华拴马桩等红色党性实践锻炼基地,分批次全覆盖开展“体验式”党性教育,教育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持续推广红旗枣乡创评提档,增强发展带动力。着眼提升农村党组织带领群众推动乡村振兴能力,实施党组织带领党员创业致富、党员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为主要内容的“双带共富”项目,整合70万元党建经费全额贴息补助,撬动2000万元创业贷款,同步建立强化技能培训、培育孵化基地、落实项目带动等多位一体帮扶体系,扶持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办专业合作社,并将不低于贷款总额7%的收益返还村集体,全面消除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着眼提升城市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出台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及“1+4”方案,实施社区“红色网格”项目,合理划分社区网格,构建“镇党委+社区党委+片区党支部+楼院党小组”的四位一体网络组织体系,配备网格指导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及兼职网格员,每名网格员联系10~20户群众,延伸服务触角,实现“网中有格、格中有责、人在网中、事在格中”的网格化管理。着眼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带领服务发展的能力,实施机关“旗帜领航”项目,鼓励各级党组织创新组织设置、活动载体和方式方法,在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推进一线建立党组织,构建党支部、指挥部、项目部“三位一体”党建融入机制,健全完善党员挂牌上岗、亮牌服务等制度。着眼提升“两新”组织促进发展的政治引领能力,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加大在社会组织、产业园区、商圈市场、商务楼宇设立党组织力度,实现规上企业和社会组织100%覆盖;推行高层管理人员和支部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体制,通过源头介入、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等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三岗联创”活动,引导党员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带头搞研发、领项目、拓市场,把党员作用发挥在工作岗位上。
积极推动基础保障优质提效,增强服务支撑力。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实施活动阵地“达标清零”项目,按照新建、改建阵地每村补助5万~10万元标准,全面完成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持续改善基层党建活动阵地,确保全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便民服务大厅不少于60平方米;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要求,统一设置党群服务中心标识,规范设置各类活动室,提升阵地服务承载能力;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实施运转经费“硬核保障”项目,逐步提高村(社区)办公经费标准,行政村办公经费提高到5万元,社区工作经费不低于1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低于10万元;建立村社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干部薪酬待遇;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费单列、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税前列支规定,全额返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费,保障正常开展活动,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硬核”支撑。□
(作者单位:中共临泽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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