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冒领工资,处分!
“这张表上明明显示有5个人领取了保洁员工资,怎么笔迹会如此相似?是不是有什么问题?”2019年7月,河北省邢台市任县县委第一巡察组在该县天口镇邓桥村开展村级巡察时,一张2017年邓桥村保洁员工资领取表引起了巡察干部的注意。
带着疑问,巡察组成员决定先不惊动村干部,直接到村里调查核实。“老乡,有个叫王某某的,在咱们村里当保洁员,您知道她吗?”一进村,看到围坐在路边的村民,巡察组组长走上前按照领取表上的姓名打听起来。
“这个人去世好几年了吧,怎么可能还是保洁员呢?”听到组长说的情况,乡亲们打开了话匣子。
“去世了?这里果然有猫腻!”为进一步印证心中的猜测,在老乡的引导下,巡察组干部把领取表上的每户人家都走访了一遍,得到的反馈不是相关人员已经过世,就是没签过字没领过钱。
至此,虚报冒领保洁员工资的事实浮出水面,巡察组当即决定与村支书高某进行谈话:“表上这位姓王的保洁员家属说,领取工资之前,她就已经过世了,这你怎么解释?”
面对提问,高某自知露馅,只得说出了实情。原来,邓桥村开展各项村务工作都需要用钱,但村里又存在资金缺口,高某便动起了“歪脑筋”,索性通过虚报冒领保洁员工资的方式处理村务开支,冒领的钱用在了信访稳定、卫生整治和办公用品、招待费等日常支出上。
“想着没人会看这么仔细,就耍了点小聪明,可到头来还是自己骗自己,还寒了乡亲们的心啊!”高某羞愧不已。2019年8月,高某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姜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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