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发展产业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1)到户产业扶持资金政策。①扶持产业。重点扶持“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猪、鸡、驴、蜂、杂粮杂豆、油料、百合、油橄榄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乡村旅游、光伏产业及其他农业产业。②扶持对象。扶持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发展产业的未脱贫、已脱贫和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③扶持标准。2017年底未脱贫和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人均5000元、每户最多不超过3万元标准扶持,2017年底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确定。④使用方向。原则上一半用于产业发展,一半用于入股到与贫困户发展产业密切关联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扶持金额和入股金额比例可根据贫困户家庭人口、劳动力状况、农户意愿和经营主体发展状况有所调整,具体比例由县级政府决定。⑤补助方式。以物代补方式,由政府统一购买种子种苗、种薯、种畜禽、农药、肥料、地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给予补助;达标奖补方式,由贫困户先种先养、县乡村验收达标后,按县级确定的补助或奖励标准以现金方式给予奖补。具体补助方式按各县区制定的到户产业扶持资金投放管理办法执行。⑥资金管理。对直接用于农户发展产业的补助资金,坚持与一户一策、农民意愿、真种真养、见物见钱、奖勤罚懒“五挂钩”原则;对入股的资金,按照“明确权属、股权到户、逐步规范”的原则,签订入股合作三方协议,将入股资金所有权明确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明确入股企业、入股方向、投资项目以及收益分配方式。⑦负面清单。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禁止用于非生产类项目或严守入股非农领域的底线。
(2)“五小”产业扶持政策。①扶持产业。支持贫困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短平快”增收小产业。②扶持对象。扶持有意愿、有条件发展“五小”产业的贫困户(含已脱贫但未享受扶持政策的贫困户以及新认定的建档立卡户)。③扶持标准及方式。对有意愿发展“五小”产业的贫困户,每户安排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扶持资金,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予以帮扶。贫困户发展小买卖产业的通过扶贫小额信贷进行扶持。“五小”产业扶持政策与其他扶贫政策可同时享受。
(3) 农业保险政策。① 扶持范围。2018—2020年各年度开办的所有品种优先覆盖截至当年全省尚未脱贫、重新返贫和新识别的全部贫困户,在此基础上再向非贫困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扩展。②扶持品种。2018—2020年各年度开办的中央补贴品种、省级补贴品种和“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③保费缴纳。有投保意愿的贫困户参加省级补贴品种农业保险,只自缴10%保费,其他保费由省市县财政补贴;贫困户参加其他品种农业保险,根据各品种保费分摊比例进行缴费。④保险责任。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疫病、 植物病虫害、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贫困户种养产业损失的风险,全部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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