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回眸
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从党的十八大至党的十九大5年间,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54.5万件,处分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万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重整行装再出发,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不改、意志不变、力度不减。
2018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68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2.6万名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党的十九大以来至2018年底,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45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61.9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7万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国有10357人主动投案,其中中管干部5人、省管干部119人。
中央追逃办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9年,全国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24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23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追回赃款185.76亿元。
2018年3月,我国反腐败工作领域的基础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反腐败资源力量进一步整合,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朱基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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