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三年“惩腐打伞”1303起 处理处分4146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政治担当,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重拳出击、深挖彻查。3年来,全省累计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303起,处理处分涉及“腐伞渎”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4146人。
据了解,为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省纪委监委建立纵向一体的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调配力量,将办案力量向“惩腐打伞”倾斜,省市县三级联动,同频共振,形成办案合力。
针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省纪委监委适时采取调研督导、专项督导、特派督导等措施,靶向施治。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后,省纪委监委组建15个专项核查组,在直查直办督导组交办线索的同时,开展点对点督导,督促市州党委政府、纪委监委、职能部门全力落实整改措施。针对个别市州工作进展不力问题,2019年2月和4月,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先后2次开展一对一督导,推动5个市州纪委监委查处人员实现“零突破”。2020年6月,省纪委监委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天水、张掖、临夏、嘉峪关、兰州新区对6起重点案件点对点督导,力促“骨头案”“钉子案”突破。
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的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促进长效常治。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逐案剖析评估,针对突出问题和监管漏洞,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廉政风险提示函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动态监控、日常监督等机制制度,堵塞治理漏洞。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发送“两书一函”1496份,已全部完成整改。(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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