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高等教育将与普通高等教育“平起平坐”
据《法制日报》报道,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对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校、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业成果融通互认等作了规定。
目前全国职业学校开设1300余个专业,覆盖了国民经济各领域,专业布点10余万个,每年培养1000万左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然而,与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显著提升这一趋势相比,当前的职业教育体系明显滞后。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操作工栗生锐认为,一个完备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应由研究生、本科、专科构成,但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目前主要处于“专科层次”。
职业教育在“本科层次”的短板问题,也是此次职业教育法修改要解决的问题。教育部指出,为落实类型教育的定位,用职业高等学校的概念替代高等职业学校概念。职业高等学校对应于普通高等学校,包括专科、本科层次。按照这一规定,职业高等教育将与普通高等教育“平起平坐”,职业教育也将培养自己的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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