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要求 今年发放职业培训券18.5万张
省人社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我省将于6月底前在兰州市、定西市完成职业培训券推广,9月底前在全省其余13个市州和甘肃矿区、兰州新区开展职业培训券推广应用工作。2021年,全省职业培训券发券18.5万张,用券不少于1.85万张。
据了解,电子培训券是人社部推出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劳动者通过电子社保卡领取电子培训券并扫码使用,持有电子培训券的劳动者在参加培训时,不用事前个人垫付资金,省去事后报销环节。同时,确定职业培训券发用模式,从功能上支持有面值的“面值券”和无面值的“抵用券”;从发放模式上可分为主动领取的“通用券”和发放到人的“定向券”两种模式。
“面值券”支持领券以后不用缴费即可报名培训,通过已审核通过的面值来核拨补贴资金;“抵用券”作为核拨补贴资金的资质凭证,避免虚假培训。
“通用券”支持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提前定位适用人群并发券,引导其主动选择培训项目并报名培训;“定向券”通过券关联人,即培训机构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后发放的培训券,劳动者在培训机构完成报名后,经培训机构上报,再生成电子培训券,供领取使用。
今后,我省各地将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职业培训券通过部里统一建设的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发放,与各地现有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系统对接,串联业务与数据、线上与线下,中央与地方。同时,我省还将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职业培训实名制监管信息系统,与人社部系统平台对接实现职业培训券发放。系统上线后我省各地将以全面推广应用职业培训券为契机,逐步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强化培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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