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发布 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在日前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相关负责人对《行动方案》予以解读。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介绍:“总的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对比三年行动方案,此次发布的新一轮《行动方案》有哪些变化?刘焕鑫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解答:第一,在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着眼于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第二,在重点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
第三,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更加突出机制建设,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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