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各类监督主体通力协作一体发力 释放叠加效应 提升监督效能
如何让各类监督主体共同发力,更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甘肃省纪委监委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牵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引导推动作用,与其他监督主体通力协作、一体发力,构建起纪检监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制度体系,助推实现对公权力运行监督的全面覆盖。
1月15日,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完成现场巡视工作。进驻前,省纪委监委和省审计厅将日常监督了解掌握的情况、审计专报、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分别提供给巡视组,并提前研判被巡视单位政治生态,介绍被巡视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推动巡视工作更加深入有效。
从完善制度规范入手,2023年,省纪委监委先后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行政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2024年,又陆续出台纪检监察监督与信访监督、舆论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4类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在制度层面实现了贯通协调全覆盖。
聚焦贯通协调不主动、资源力量不均衡、成果共享不充分等问题,省纪委监委建立监督贯通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制定监督清单,明确协同事项,拓展协作方式,做到责任清、任务明、程序通,确保贯通协调的监督体系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省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各单位把现行制度中明确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各项机制和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工作调度,定期汇总掌握监督贯通具体情况,定期评估移送线索的质量和转化率。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先后召开各类型、各层面联席会议16次,与各监督主体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专项监督、联合调研等980余次,共享问题清单、调研成果等320余次,各监督主体提供专业支持咨询等690余次,初步实现了信息互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
怎样在充分发挥各类监督独特优势的基础上,实现统筹衔接、协同增效,是制度体系建设面临的考验之一。省纪委监委在统筹考虑各类监督主体的个性要素、规律和特点,注重各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的法定性稳定性,体现各监督主体履行职责的新要求新变化的前提下,找准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契合点,消除各监督形式之间的“条块分割”,推动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共治转变。
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是省纪委监委推动监督深度融合,实现联动监督的创新举措之一。包括公安机关在内,巡视巡察机构、审计部门等各监督主体,对监督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甄别研判后,均分批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抄送财政、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监督主体。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各类监督主体累计双向移送线索2.07万余件,立案1.38万余件,处分1.37万余人,移送检察机关115人。
“依托线索双向移送‘绿色通道’,纪检监察机关为各监督主体搭建起常态化会商平台,不局限于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单位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资料或成果都可实时共享,并互相提供财政、金融、审计等专业力量支持。形成良性循环后,建立起覆盖广、衔接强、落实好的监督体系。”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随着我省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深入运用,各监督主体依托贯通协调平台实现了信息沟通、措施配合、资源整合、成果共享,通过融合监督力量,有效助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从“纸上行”到“事上见”,着眼于凝聚监督合力,去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各监督主体协调联动,共同解决了17322个群众可感可及的“关键小事”,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我们将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持续探索创新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理念思路、实现形式,从更深层面破解监督难题,用好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制度体系,进一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D(王 彬 张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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