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人民空军的初创岁月
1949年初,在平津战役期间,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目前形势和党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指示,作出了“在不要很久的时期内是能够有把握地取得全国政权”的判断,并根据军事斗争需要,明确提出建立空军的任务:“一九四九年及一九五〇年我们应当争取组成一支能够使用的空军。”
早在革命战争时期,我党就开始为日后建立一支人民空军做人员上的准备。1946年3月,人民解放军在东北创办第一所航空学校——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人们习惯称之为“东北老航校”。
1949年3月5日至13日,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召开。会议期间,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约见东北老航校副校长常乾坤和副政治委员王弼,听取关于培养航空技术人才情况的汇报及对未来中国人民航空事业建设的建议,酝酿创建人民空军。
3月17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隶属军委的航空局,航空局人员从东北老航校抽调。3月30日,军委航空局正式成立。军委航空局建立后,一方面加强组织建设,开展航空业务工作;另一方面抽调干部组成航空接收组,分赴华东、华中、西北各地,接管缴获的航空器材和航空技术人员。军委航空局是人民空军领导机关的前身,为人民空军的正式组建做了许多工作。
1949年5月4日,盘踞在青岛的国民党空军派出6架重型轰炸机轰炸了北平南苑机场,组建一支自己的空军迫在眉睫。6月至7月,中央军委决定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中央军委领导确定由第四野战军第14兵团司令员刘亚楼担任空军司令员,并立刻召集刘亚楼等人研究建立空军的问题。刘亚楼受领任务后,与常乾坤、王弼等人研究,提出了空军主要领导干部人选名单,及空军领导机关由第四野战军第14兵团机关、军委航空局人员共同组成的初步设想,并在请示第四野战军有关领导后上报中央军委。
7月26日,中央军委致电第四野战军,决定以第四野战军第14兵团机关与军委航空局合并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领导机关。
8月1日,中央军委致电第四野战军首长:“由四野拨来作为成立空军司令部之基础的14兵团指挥机构,请即令其开来北平待编。”接到命令后,第14兵团机关2500多人从汉口启程,于8月19日到达北平,10月下旬与军委航空局合署办公。
10月25日,中央军委正式任命刘亚楼为空军司令员,第四野战军第13兵团政治委员萧华为空军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第二野战军第17军军长王秉璋为空军参谋长。此外,中央军委决定以第14兵团机关、军委航空局和第四野战军后勤第6分部为基础,组建军委空军领导机关。
11月初,军委总参谋部就空军名称及级别问题向毛泽东写了报告,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和“中国人民空军司令部”两个名称方案。毛泽东看后圈定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并暂定按兵团一级刻发关防。此时,空军领导机关已组建,空军主要领导干部已任命,空军领导机关正式成立的条件已经具备。
11月11日,中央军委任命常乾坤为空军副司令员,王弼为空军副政治委员。当日,中央军委致电各军区、各野战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现已宣布成立,原军委航空局即行取消,原航空局所有干部及业务均移交空军司令部接收。至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正式成立。
然而,当时并没有明确11月11日是人民空军成立日。其实,在人民空军创建过程中有很多具有重要意义的时间节点,比如东北民主联军航空总队成立日、八路军总部航空队成立日、军委航空局飞行队成立日等,但空军领导机关成立日更具标志性。因此,1986年10月28日,中央军委确定1949年11月11日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成立日。
人民空军领导机关和部队的组建,使人民解放军增加了一个新的军种。从此,人民解放军空军担负起保卫祖国领空和支援陆军、海军作战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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