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思考
去年以来,清水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不断创新制度机制,达到了用规范管用的制度来保障支撑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的目的。结合一年多的工作实践和思考,笔者认为,当前只有继续健全完善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才能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也才能使广大党员补足“精神之钙”、筑牢“党性之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础是实现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这为我们在创新组织活动载体、激发组织活力方面指明了方向。因此,我们要全面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有效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为实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供有力抓手。一要以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增强规范性。“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统一时间、统一主题、统一内容,按照“9+3”模式确定活动主题,将专题学习、公开承诺、推进工作、为民服务、民主议事、组织生活、党内关爱、党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内容确定为9个规定主题,并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和党员群众需要,确定不少于3个自选主题,每月选择至少一个主题开展活动,既防止分散精力,又规范活动内容。二要以交叉融合的任务落实增强实效性。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总遵循,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内容巧妙安排到每月的“固定活动日”中,实现融合推进;通过建立“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方式,提高广大党员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四议三双”工作法,采取场院群众会、民情恳谈会等方式,组织党员主动参与民主议事;紧扣脱贫攻坚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双联行动、“四个走遍”要求,帮助群众圆梦“微心愿”。三要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坚持把“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与“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创建、“支部规范化建设年”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读书品荐”“一人一讲”等活动,在农村和社区利用“乡村舞台”、自办文化社团等开展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在企业开展“岗位练兵”、职工技能培训等活动,突出适岗性和灵活性,有效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关键是实现党员作用发挥主动化。党中央明确指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充分发挥先锋引领作用。”为此,要在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联户结对共建等活动的同时,聚焦农村和社区无职党员作用发挥难、难发挥的问题,采取问事、说事、议事、办事、评事“五步法”,全面建立“党员说事+”制度。第一步,定期“问”事访民需。党员对照设岗定责认领的岗位职责,坚持集中走访与日常随机“问事”相结合,深入群众面对面谈心交流,全面掌握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对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第二步,就事“说”事理民情。在每月的“党员固定活动日”上,党员逐人“说”清问事掌握的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措施,党支部分门别类建立“党员说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第三步,集体“议”事集民智。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上,对党员“说”事情况进行集体商“议”,商讨确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明确责任党员、办理要求和完成时限。第四步,为民“办”事解民忧。责任党员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动员协调各方力量完成认领事项办理;党支部跟踪管理事项办理情况,督促责任党员认真履职,做到难事不推、急事不缓、琐事不烦。第五步,民主“评”事得民心。采取个人自评、党员点评、支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从党性观念、带头作用、工作成效等方面,对党员落实“党员说事+”制度情况作出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在落实“党员说事+”制度的过程中,要促使党员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自身使命,充分发挥先锋引领作用,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保证是实现全面从严督导长效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当前,部分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存在“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空喊口号“空对空”等一些问题,鉴于此,要在深入思考研究,积极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全面建立“一督查二警告三通报四问责”的“1234”督查机制,以强有力的机制保障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督查就是采取随机抽查、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扣任务要求,对存在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销号。二警告就是整改时限到期后,督查组深入问题现场,对照“整改通知书”进行“二次回访”,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口头警告,再次限时整改。三通报就是采取警告措施后,对整改工作依然落实不到位的,在全县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按责任书权重扣除相应分值。四问责就是经通报后整改效果仍不明显的,对党组织主要领导和责任党员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严肃问责。在“1234”督查机制的推行上,要结合“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组建督导组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定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督查,从严问责,以从严从实的督查督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脱贫攻坚、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作者系中共清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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