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原院长任殿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5年,任殿斌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事。2015年9月,经任殿斌同意,卓尼林区基层法院违规为27名干警购买手机,花费65505元,以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和办公用品为名开据发票在单位报销。任殿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任殿斌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副处级降为科员级,违规报销资金予以收缴。
兰州市七里河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维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4月,刘维明在参加兰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考察学习后,绕道前往杭州办理私事,在单位财务账报销了在杭州产生的相关费用共计1621元。2018年5月,刘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报销资金予以收缴。
兰州市七里河区阿干镇民意社区党总支书记刘国辉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11月,刘国辉超过事前报备规模和次数违规操办婚宴,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等管理服务对象67人,收受礼金1.38万元。2018年5月,刘国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会宁县农机局局长万绪安、副局长王平、农机管理站站长廖青玲、农机推广站站长张亚鸿违规公款旅游并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住宿费问题。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万绪安、王平、廖青玲、张亚鸿4人在未经邀请的情况下,违规参加武汉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其间,赴黄鹤楼、庐山等景区游玩,并由某农机供销公司支付住宿费4480元,4人又在单位财务违规报销差旅费共计8720元。2018年4月,万绪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平、廖青玲、张亚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接受某农机供销公司支付的住宿费予以退还。
和政县审计局局长张世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12月,张世栋任和政县审计局局长以来,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18年5月,张世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准办公用房予以腾退。
201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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