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为“事实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日前,据省民政厅消息,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将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其中,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360元,不在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又称“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失联或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形的儿童,或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的儿童。目前,我省符合上述情形的“事实孤儿”共1.3万名。
据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与当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并随当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自行提高补贴标准。基本生活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月直接拨付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的银行卡或银行账户。发放存折摘要应标注“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字样;集中供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由各地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福利机构的集体账户。对于已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发放。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儿童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供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享受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待遇之后根据人均救助水平进行重新计算,补差发放。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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