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明,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孤儿和特困人员中的困难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2020届已领取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因休学、延期毕业等原因列入2021学年就业计划的毕业生,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