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支持服务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日前,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支持服务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服务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通知》指出,各地要积极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计划,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试行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并由企业兑现相关待遇。
各地要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对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省内企业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照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不同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审核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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