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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淹”了楼下赔偿如何认定

23-04-11 16:23 来源:《党的建设》杂志 编辑:张玉芳

  【案例】原告张女士向法院诉称,被告王女士为楼上住户,其装修房屋后由于防水处理不合格,卫生间频繁漏水,导致原告家中屋顶长期阴湿,散发异味、卫生间吊顶积水、龙骨锈蚀、浴霸进水,极大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后,原告遂向法院诉请被告赔偿其财产损失及维修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房屋漏水造成楼下张女士房屋损坏,故王女士理应赔偿张女士的财产损失及维修费用,同时鉴定费由被告承担。

  【说法】法官表示,本案是不动产相邻关系引起的纠纷。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如通风、采光、用水、排水、通行等,相邻各方形成的相互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设立不动产相邻关系,是尽可能确保相邻的不动产权人之间的和睦关系,解决相邻的两个或者多个不动产权利人因行使权利而发生的冲突,维护不动产相邻各方利益的平衡。基于相关法律规定,作为不动产权利人,其行使权利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是不动产权利人,其行使权利不能在其不动产内恣意妄为,从而影响邻人对其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及安宁;二是不动产权利人要为邻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提供一定的便利。

  该类型的案件,最好最快的解决方式是进行友好协商,调解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因楼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财产损失的价值、修复方案以及修复方案造价等问题涉及专业领域,往往需要启动鉴定程序,由鉴定机构得出专业的结论。如果确定了楼上对楼下造成损失的金额、修复费用,楼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对楼下因修复漏水产生的相应合理损失,楼上也应予以赔偿。(张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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