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担任“兵教师”
日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甘肃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担任“兵教师”。
《措施》对优秀退役军人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提出了具体优惠优待政策。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并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可结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优先到中小学任教。
《措施》提出,每年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适当增加中小学接受政府安置对象指标数,从2023年起,有安置计划的县市区每年至少提供1个中小学岗位指令性指标,供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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