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年执行
日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对2019版《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介绍,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规定,将征收部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税务部门,取消了水土保持补偿费专款专用的规定。按照国家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要求,根据省级层面推进一系列重大水土保持工程的实际需求,将中央、省、市、县分享比例由“1∶2∶1∶6”调整为“1∶4∶1∶4”,适度增加省级统筹安排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比例。增加了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储备库建设的内容,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内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新修办法规定,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监控,将其作为资金分配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对其他与现行政策不相适应的条款也进行了相应修订。
- 2023-11-09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
- 2023-11-09甘肃省不断优化公路廊道绿色生态系统功能
- 2023-11-09《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 2023-11-09六部门印发《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