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
日前,《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
《意见》提出,我省将充分利用城镇污水资源,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现状,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生态补水再生水配置规模达到2亿立方米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农业灌溉再生水配置规模达到100万立方米以上,全省再生水利用取得显著进展;到203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95%,生态补水再生水配置规模达到2.2亿立方米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农业灌溉再生水配置规模达到300万立方米以上,城镇再生水设施水平大幅提升,供水保障程度持续增加,水权水价机制初步建立,全省工业回用、市政杂用、生态补用和农业灌溉“四水统筹”的再生水利用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为此,全省将持续拓展再生水使用领域,支持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及再生利用,实现园区内再生水“应用尽用”。鼓励新上项目使用再生水,缺水地区、水资源超载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未论证非常规水源利用的,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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