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已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亿元
2022年以来,我省加强谋划储备、汇报衔接、跟进落实,全力争取中央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资金支持,取得了丰硕成果。
去年,全省共争取到25.67亿元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较2021年增加9.46亿元,同比增加58%,在全国排名第8。2023年的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已下达我省共计20亿元,较2022年增加5.73亿元,同比增加40%,在全国排名第8。其中,水污染防治资金6.57亿元,含奖励资金7691万元(包括审计和监督检查奖励318万元、预算执行奖励2469万元、环境改善成效和日常管理奖励4904万元),是全国唯一获得三项奖励且奖励资金数额最高的省份;临夏、金昌、武威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给予每个市州3亿元/年,连续3年共计27亿元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我省已累计争取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共计48亿元;嘉峪关市入围全国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9个城市,为我省首次入围,并获得300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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