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与中华教育观的会通
杨晓霭 周永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才能根深叶茂。”这一论断科学回答了思想理论创新发展的现实路径,为探索、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育人价值,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明了方向。
人的全面发展原理与中华综合教育观的贯通
人的全面发展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精髓和核心,它让每个人的道德品质、智慧、力量、潜能都得到发展,与中华文化的综合教育观高度契合。
中华民族历来视教育为民族生存的命脉,把教育看成整个社会的教育,力图培养全面发展并能服务社会的人才。“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化民成俗,其必由学。”“化民易俗,大学之道。”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依托于教育,是教育的职能。历代仁人志士也均以教育为建国之大本,为政之先务。
孔子主张“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礼乐习得后,“游心于艺”。他重视一个人思想道德、身心健康、文化知识等素质的全方位发展与提高。这种教育理念,一直贯穿在学校、社会、家庭、百工技艺教育等诸多方面。因此,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正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教育精神相贯通,走向现代化的生动体现。
人的全面发展原理与中华平等教育观的会通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共产党宣言》《资本论》中,马克思、恩格斯均在阐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向往建立“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而中华文明以礼乐为核心,礼乐教化通行天下。儒家主张有教无类,注重启发民智,把文化教育普及到百姓,在我国教育史上形成了优良传统。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了全面部署,特别强调了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在起点、过程、结果上,保持公平原则,正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实践典范。从学前教育到终身教育,要让每一个个体都有机会享有优质教育资源,都能得到发展的机会,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人的全面发展原理与中华辩证教育观的融通
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原理,旨在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与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和谐统一。这一辩证观鲜明地体现在中华古代教育思想中,比如德育与智育的统一,重视德性培养,树立道德风范,又不忽视学习知识、探寻真理。从孔孟之道至宋明理学,从《礼记·大学》到韩愈的《师说》,从《左传》“太上有立德”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关于教育的优秀传统一脉相承。
礼乐文化是中国传统教育的核心理论与行为指南。《礼记·乐记》始终都在辩证统一的思辨中阐发礼乐关系,揭示礼乐教化的功能。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反复强调“育人根本在于立德”的同时,强调要大力加强学科、教材、教育数字化等诸多具体知识体系的建设,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回答了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吸收内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底蕴,并把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教育思想贯通、会通、融通,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指出的,我们应“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传承中华文明,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
(作者单位分别为:兰州理工大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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