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起实施 明确不得大数据杀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个人信息保护法共8章74条,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应遵循的原则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针对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设备等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给出回应,包括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针对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大数据分析、评估消费者个人特征用于商业营销的“大数据杀熟”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给予明确禁止,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专家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促进信息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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