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上调4000元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完善,新政策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
《通知》明确,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
《通知》要求,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
近年来,我国构建起高等教育阶段“奖、贷、助、勤、补、免”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其中,奖是设立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贷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等;助是通过设立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勤是帮助学有余力的学生,通过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补是大学向具备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主要有短期生活费补助、交通费补助等;免是给具备一定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比如服兵役的大学生、公费师范生可以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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