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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履职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

2024-02-05 09:55 来源:《党的建设》杂志

  ■王之鸿

  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在新时代新阶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筑牢意识形态“主心骨”。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准确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法治领域的伟大创举,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理解和认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认清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定的重大政治责任,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要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持之以恒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汇聚奋进力量,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在每一个案件、每一次监督、每一项履职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引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维护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与政治安全。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政治部牵头,机关各部门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分析检察机关面临的风险隐患,协调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要健全检查考核问责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不定期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阵地管理、网络舆情应对等工作进行检查。实行考核通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评议、政治工作考核、民主生活会、政治督察等内容。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究机制,对违反《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的检察人员,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唱响意识形态“主旋律”。要大力讲好检察故事。做响主题宣传,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集中力量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方式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展成效。做强案例宣传,健全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常态化以案释法等机制,让最新的法律政策、先进的司法理念、优秀的检察形象“飞入寻常百姓家”。做亮典型宣传,积极挖掘报道办案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与感人事迹,让检察宣传更加鲜活可信。要积极引导社会主流舆论。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展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的新举措新成效。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全面及时发布检察重大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不断优化媒体传播业态。加大融媒体中心建设,聚合内宣外宣,综合运用“报、台、网、端、微、屏”等全媒体传播平台,提高舆论引导的时度效,提升检察新闻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管好意识形态“主阵地”。要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机关宣传展板、辅导讲座、文化沙龙、电子存储介质等各类阵地的规范管理,强化内容审核把关,定期巡查检查,净化主流意识形态。要在履职办案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精益求精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赢得人民群众认可。要在新闻传播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检察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账号的运维管理,增强检察宣传矩阵传播力。严格落实新闻宣传“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检察新闻采编工作流程,严格审批发布重大敏感案件信息。

  (作者单位:白银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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