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和弘扬“道”
■ 任俊华 秦若云
中国人常说“德才兼备”。“德”是“才”的一种表现形式,“才”依靠“德”展示开来。
2000多年前,《孟子》末章提出道统思想,指出两类圣道传承者:“闻而知之”者和“见而知之”者。“闻而知之”者有尧、舜、汤、文王、孔子等,“见而知之”者有禹、皋陶、伊尹、太公望、散宜生等。这些人有着共同的特征,即具有仁、义、礼、智、圣的内在道德属性,又兼具人道的外在道德表现。
有德行的人在传承和弘扬“道”的过程中,能够将道德属性外化,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人们的道德素质越高,社会稳定性越牢固。《论语》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可谓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纲领性概括。中华文明能够绵延至今而没有中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志于道”的文化。
“文化”二字,合而言之就是以文字、文章、礼乐等形式传递知识,熏陶人的气质,达到转恶为善、转迷为悟、转凡成圣的目的。圣人教人孝悌,顺应天道自然规律来教民,以文字、典籍、礼乐等形式为载体来传承和弘扬“道”。
“才”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凝结,具有“道”的引领功能,又有广博知识的积累。文化知识积淀得好,传承效果才能显现得好。孟子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任何人通过学道都可以成圣成贤。
礼仪的作用亦不可忽视。《礼记》说:“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国家治理体系中蕴含各种治理措施,其中礼是要紧的。礼分为五种,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为社会的方方面面提供秩序规则。此外,中国古代的戏曲、书法、绘画、雕塑、建筑、园林等也从不同方面记载着、传承着各式各样的文化知识,是值得重视与挖掘的宝贵资源。(摘自《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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