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慎独
刘诚龙
另一种慎独,不是指“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这四知,而是五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还要加一个他知;四知是他不知,五知是他也知。
唐朝有个钱徽,出身进士,入职翰林院,这般单位有清要之称,清者,清水衙门,要者,贵员基地。居此单位,当前没什么权力,却不等于以后也没权力。工作于此,烟之类的,一根一根是多的,一包一包是少的,有回却蛮意外,“韩公武以赂结公卿,遗徽钱二十万”。
韩某赂结钱兄,也不只给钱兄,所有秘书个个二十万。韩某把秘书们喊到会议室发红包,大家客气几句,笑嘻嘻地打着拱手感谢。钱徽却拒收。有人来劝:“言非当路可无让”,意思是,你又不是大官,不算搞权钱交易,谦让个什么劲呢。钱兄的回答是:“取之在义不在官。”该拿不该拿,不是官职有大小,不是权力有大小,而是合不合公义。
明明是贿赂,但大家都在收,这已异化为“领福利”了。其他种种灰色类事,你觉得不合理不合情,但在职场,大家都这么做。很多事,你知我知他知,只要天下不知,就能搞出一些“法不责众”的事。钱徽不干,“不求人知而求天知,不求同俗而求同理”。你是否理解无所谓,但怕老天在看着;大家都在做的,不一定是对的,我只做天地良心事。这也是一种慎独。这种五知类慎独,比四知类慎独还难。
钱徽当年“不纳”韩某二十万,“时称有公望”。钱徽后来到钱公,初心如一。钱徽一生,不但是依法规办事,更追求最高境界,凭良心做事。
(摘自《北京日报》)